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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画 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2013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提出,2013年可能是保险业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行业的首要任务是保持业务平稳健康增长,维护市场稳定运行,防止出现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同时也要有所作为,善于在复杂多变的形势中捕捉和把握机遇,在改革创新中创造发展条件,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对2013年保险业面临的形势进行了深入分析,进而明确了在新的一年里保险业‘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同时把‘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放在了今年年度工作任务的首位。这些分析和判断对中再集团的发展改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中再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培育日前向记者如是表示。 李培育说,再保险是保险的保险,再保险是保险行业的“稳定器”。再保险对防范、化解保险业系统性风险发挥着安全阀的作用。要“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就必须充分发挥再保险的“稳定器”作用。在这方面,作为中国目前唯一的本土再保险公司,中再集团大有可为。 谈到防范风险,李培育表示,再保险在巨灾风险管理方面拥有巨大优势,已经成为分担巨灾损失的主要渠道。通过再保险安排,在更大范围内分散和化解巨灾风险,这是再保险机制优势的直接体现。 “中再集团已经成为国内巨灾再保险的主要承担者以及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的发动者。”李培育说,“为了提升巨灾风险分散能力,中再集团正在加紧夯实基础,一方面对国内巨灾趋势、发生规律等进行研究,另一方面已经成为国内唯一同时应用RMS和AIR巨灾模型的公司,并将在此基础上加快开发和使用。” 《农业保险条例》于2012年11月颁布,农业保险制度实现新突破。这被监管部门看作是“事关长远和全局的大事”和“多年来一直想办而没有办成的难事”之首。 即将于2013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农业保险条例》第八条明确规定:国家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国家鼓励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地方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在建立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方面,中再集团将继续努力,为完善农业保障体系,促进‘三农’事业的发展发挥作用。” 李培育说,为了更好地发挥再保险强大的支持作用,发挥民族再保险的独特优势,中再集团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把握机遇,充分履行国家再保险职能,利用比较优势,在培育中国再保险市场、促进直接保险市场发展、服务社会与经济发展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我们将着眼于履行行业及社会责任,积极参与保监会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建设等行业性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农业保险、巨灾产品研发,支持直保企业提供大病、养老保险保障,努力研究推动农业保险共同体建设。”李培育说。 李培育表示,中再集团将始终坚持“市场化、专业化和国际化”的工作方向,积极探索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再保险发展之路。 近年来,中再集团有效整合精算和风险管理人才资源,提升风险管理量化分析能力,着手构建风险管理实时监控体系;着力构建业内领先的风险偏好体系,采用风险计量工具确定国际业务虚拟资本,控制国际业务风险敞口;开展集团投资风险综合分析,设立资产配置风险约束条线,集团投资风险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加强巨灾风险管控力度,统筹推动集团系统巨灾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巨灾风险累积指标体系,实时监控巨灾PML累积情况,加强巨灾模型管理应用,实现对全球主要巨灾高发地区的全覆盖。 为落实2013年保险监管工作会议防范化解风险的要求,中再集团继续坚持加强风险管理:加快完成风险偏好体系建设,推进集团本级经济资本模型建设,全面梳理排查集团风险,实现风险管理的全面量化;建立健全巨灾风险管理规章制度体系,整合集团研究力量,开展外部合作,加强巨灾风险基础研究;分析承保业务现金流、负债成本、负债期限、业务波动性等负债特征,明确界定负债约束条件,制定集团系统资产管理风险控制方案;分析重大事项对评级结果的影响,审视新评级机构预评级工作,确保集团及相关子公司国际评级的稳定性;继续深化专项风险分析报告工作,提供有深度、有分量的风险评估报告;统筹集团再保险板块全面参与中国保监会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建设,承担“其他风险与风险相关性研究”课题,完成技术研究论证,提出既得到行业认可、又满足监管需求的高质量监管指标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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