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8月实施人身保险费率新政 取消2.5%上限
2013-08-06 09:02:41来源:
云南信息报作者:
阅读次数:
次
添加收藏
摘要:
经国务院批准,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正式启动,新的费率政策将从8月5日起正式实施。本次费率政策改革的基本思想是放开前端、管左端,即前端的产品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自主确定;后端的准备金评估利率由监管部门根据“一篮子资产”的收益率和长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等因素综合确定,通过后端影响和调控前端合理定价。
具体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放开普通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将定价权交给公司和市常普通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不再执行2.5%的上限限制。二是明确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标准,强化准备金和偿付能力监管约束,防范经营风险。改革后,新签发的普通型人身保险保单,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不得高于保单预定利率和3.5%的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