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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之二:互联网浪潮推动商业模式创新

2013-07-31 09:17:05来源:中国保险报作者:记者 高嵩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互联网浪潮推动商业模式创新
保险业深化改革系列报道之二
CIN数据 王梓/制图

    □本报记者 高嵩

    同其他传统金融行业一样,保险业正接受着来自互联网的冲击。

    在今年的陆家嘴论坛上,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谈及商业模式创新时提到,要促进保险销售模式的更加多样化,从传统的渠道向互联网扩展,积极借助新渠道、新技术,密切关注新技术可能给行业带来的新机遇。

    在7月21日召开的保险业深化改革研讨班上,商业模式创新的问题被进一步提及。项俊波提出,要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加大渠道创新力度,加大管理创新力度。在渠道创新方面,项俊波指出“网络保险前景可观”。

    从最初的销售新渠道,到成为险企提升服务水平的工具,再到基于互联网的保险产品创新……互联网之于保险的影响渐深,随之而来的商业模式变革也在逐步拉开大幕。

    商业模式渐变

    去年年底,国华人寿通过网络渠道3天卖出一个亿的记录至今仍被业内不断提起。网销渠道带来的“奇迹”,在如今保险行业大势低迷的情况下显得尤为诱人。而监管部门对互联网保险的积极反应,更是给行业吃了一颗定心丸。

    迄今,无论是借力第三方渠道,还是自建网络商城,从中国人保、中国太保、中国平安、中国人寿等国内保险巨头,到合众人寿、弘康人寿等中小险企,均投入到互联网保险大潮中来。据统计,仅在淘宝天猫平台,目前就已经有中国太保、中国平安、华泰保险、国华人寿、合众人寿、昆仑健康等近20家保险公司入驻。

    艾瑞咨询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保险电子商务市场在线保费收入较2011年增长123.8%,规模达到39.6亿元,占中国保险市场整体保费收入的比例为0.26%。尽管占比不足1%,但是谁都不敢小觑互联网的力量。

    “互联网保险是未来。”太平电子商务公司创新事业部总经理万俊勐一语道破玄机。不仅限于销售新渠道,互联网给保险带来的商业模式的改变也开始有所显现。

    “目前,我们电子商务的规模占公司总业绩的60%。”弘康人寿电子商务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周宇航说,弘康人寿在去年刚刚成立时总共只有员工50人,“我们50人基本围绕着互联网的模式在运作。”据悉,弘康人寿已经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销售保险理财产品近两亿元。

    今年2月,定位于“服务互联网”的众安在线获批筹建,这个股东涵盖阿里巴巴、腾讯、中国平安、携程等的财产险公司,致力于“为互联网的经营者和参与者提供一系列保险保障整体解决方案”,其为网络虚拟财产提供风险保障的经营模式已经在传统保险产品模式上大为突破。

    带来变化的不仅是保险公司。“原来我们的个险团队要求一日三跑,而现在他们则天天待在网上获取客户。据说最后见客户签单的成功率达到90%。”明亚保险经纪董事长杨臣这样形容互联网给保险经纪带来的变化,“也许有一天呼叫中心就没有了,而是通过微信或者其他的平台来交流沟通。”

    大数据诱惑

    “如果说过去几十年是石油战争,那么未来一定是数据战争。”平安保险集团董事长马明哲在保险业深化改革研讨班上如是说。

    数据对于保险业的价值不言而喻。保险业经营的核心就是基于数据的预测,无论是产品研发定价还是各类风险模型的制定都需要以数据为依托。除了低渠道成本、高保费收入外,互联网对保险业乃至于整个金融业的吸引力更在于把大数据变为可能。

    “信用体系是阿里巴巴金融过去3-4年一直做的事情,支撑这个体系的就是我们所掌握的大量互联网消费者的行为数据。我们可以通过这些数据大概分析出用户基本情况、生活背景及信用情况等。”阿里巴巴创新金融事业群保险事业部总监胡乐天表示。

    胡乐天透露,基于所掌握的数据,目前淘宝已经在和一些财产险公司开展相关合作,如产品价格的调整和用户甄别等。“我们很期待和寿险公司也开展类似的合作”。           (下转第3版)

    通过对海量客户数据的处理,能够使保险业实现精准营销。“利用互联网,我们能够把客户的需求碎片化,获取客户对保险的真实需求。”万俊勐说:“过去我们是以产品为主导的一个销售模式,而通过互联网则会逐步转化成为真正以客户为核心的销售模式。”

    同时,对于保险监管部门来说,对大数据的使用也可以降低非现场监管的成本,通过数据预测各种风险,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降低周期性系统性风险。同时,提高透明度,保护保单持有者利益。

    网络颠覆保险公司?

    未来,互联网对于保险业究竟意味着什么?

    杨臣认为,互联网和保险的结合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把互联网单纯的作为营销渠道;第二个阶段是通过互联网实现产品、运营及服务等改变;第三个阶段类似C2B,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的定制保险服务;第四个阶段是所谓脱媒,不需要保险公司,形成基于互联网的保险互助机制。

    目前,互联网之于保险业更多的还是渠道和工具。只有少数保险公司对互联网的应用进入第二阶段。而C2B被业内人士普遍人士是互联网保险的下一站。“C2B是互联网的本质。”周宇航说。

    前海人寿副总经理曾海燕认为,保险业C2B有三个形态:一是用户聚集的形态,如团购;二是个性化定制的形态;三是要约形式,由客户发布自己要些什么东西,要求的价格是什么,然后由商家来决定是否接受客户的要约。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认为,未来真正的保险超市在互联网上,保险公司通过费率分解,将不同的风险对应不同的费用细化出来,供消费者进行个性化选择。“C2B应该由保险中介来做,为此,保险中介需要有足够多的精算师、经纪人。”

    万俊勐认为,目前保险网销更多的是价格比拼,而未来保险网销可能会发展成类似于大众点评网一样的点评比拼,谁的点评好,谁的口碑好,就能在互联网上一较之长。当然,这需要一个整合的过程,可能是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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