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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两会”看点:福建局办理“两会”代表提案15件

2013-01-23 21:11:16来源:作者:本报特约记者 沈耀胜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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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局办理“两会”代表提案1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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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特约记者 沈耀胜

记者从福建保监局获悉,2012年,福建保监局共接到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15件。在办理过程中,该局认真贯彻中央和省政府的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大局,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改进作风,扎实工作,狠抓落实,努力提高办理质量。所有建议提案均于当年办理完毕,2012年,福建保监局承办的15件建议提案中,省人大代表建议7件,省政协提案8件;独办1件,分办14件;答复类别为A类的5件,B类的9件,D类的1件。按涉及内容划分,农险方面的10件,交强险、意外险、健康保险、科技保险方面的各1件,其他方面的1件。 福建保监局高度重视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将办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视作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具体行动,是密切党群关系的纽带,是对保险监管工作的监督和鞭策,更是对保险业的支持和关心。收到了相关办理通知后,该局立即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列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实行“四级”责任制,由局长主管、分管领导具体抓、处室主办、专人承办,既明确了责任、规范了程序,又确保了办理的质量和时限。 福建保监局采用多种方式确保办理效果:一是深入调研,有的放矢。办理过程中,承办处室认真解读建议和提案反映问题,及时了解最新的发展情况,征求相关单位和部门意见,提出有针对性的实施意见或解决方案,为建议和提案的办理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办理过程中,办公室密切跟踪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三是规范答复。要求承办处室严格按照办理格式进行答复,确保答复的规范性,提高办理效果。四是探索办理方式,确保有效沟通。针对1件代表反馈不满意的建议,福建保监局积极与代表沟通交流,并协同省海洋渔业厅有关同志赴代表所在地分别对建议中相关问题逐一进行解释回答,进一步听取代表意见,商议积极稳妥推进海上养殖保险的基本构想,力求让代表满意。

福建保监局在抓好建议和提案办理的同时,注重结合保险监管工作实践,着力促进建议和提案的落实,在农险方面:继续完善农村保险服务网络,稳步推动政策性农险业务,拓展“三农”综合保险试点范围,积极参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在机动车保险理赔方面,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理赔的意见,该局认真研究,对涉及交强险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了梳理,并结合2012年开展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工作重点,对辖内产险公司提出相关要求:一方面,重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通过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指标测评等方式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管;另一方面,加强对车险理赔监管工作的政策研究,出台《福建保监局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工作方案》,全面部署福建省治理车险理赔难工作,切实改进行业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对乘意险销售模式及销售行为方面的意见,该局高度重视,一是早在2007年7月,即已在全省推行乘意险电子出单模式,在2011年,该局进一步要求辖内所有经营乘意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在上述基础上配套使用二代身份证阅读器出单,杜绝了“只保不赔”现象。二是明确要求保险公司和兼业代理机构应当公示投保自愿原则。2012年4月,该局向全辖保险公司及兼业代理机构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其中对全辖乘意险投保提示/投保流程及兼业站点人员销售标准用语进行了统一规范,并通过新闻媒体、保监局及省保险行业协会网站向公众公示,以保障汽运乘客合法权益,维护其知情权与选择权,防止强制搭售。三是通过明查暗访等手段,近三年共开展各类与乘意险相关的各类检查工作10次。如2012年8月,福建保监局即根据信访件反映线索对闽运长乐客运站进行了暗访,对发现的不规范乘意险销售行为进行了查处。针对上述检查发现的问题,该局依法对有关机构和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有力打击了乘意险市场违规经营行为,规范了经营秩序。

福建保监局高度重视政协提案中有关探索建立针对服务外包的保险制度的建议,持续加强对福建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动态的关注,积极推动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福建省,尤其是厦门等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提供信用保险及融资担保等服务,并指导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积极帮助服务外包企业建立健全信用风险管理机制,提供全面的信用管理优质服务。

福建保监局积极吸收一份政协提案中提出的进一步发展科技保险业务的建议,继续深化科技保险工作。2011年初,福建省出台了《福建省科技保险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对省内(不含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投保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5个险种将给予财政资金补贴。与省科技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我省科技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建立科技保险工作推进机制,加大服务力度,为科技保险发展提供必要支持。各项政策的支持为科技保险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2012年,福建保监局与福建省科技厅联合编发了《科技保险政策简明手册》。该《手册》对科技保险的产品特点、相关配套政策以及承办机构等进行了详细介绍。目前,《手册》已下发到省内各高新技术企业和保险机构。

福建省政协一份提案建议建立住院护理保险,作为现行医保的补充。该局高度重视和认同此提案,虽然该提案属于社会保障范畴,由劳动保障部门主管,该局仍积极沟通,充分调研,向福建省医改办提出“探索利用基本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相关建议,以期放大基金效用,提高城镇职工保障水平。同时,该局正积极沟通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推动出台个人账户结余资金购买商业健康险的具体指导意见,并组织保险公司做好相关产品的开发和业务系统的改造等产品销售前的衔接工作,确保该项业务的顺利开展。

福建保监局将继续提高对办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做好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不断加强办理工作的制度建设,继续在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承办效果上下大功夫,进一步健全完善登记交办、催办督办、回复审核、检查监督制度;认真开展“回头看”,梳理历年建议、提案中B类答复的办理情况,着力在办理工作的“解决率”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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