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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为见习毕业生办人身意外伤害险

2013-01-06 09:10:02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记者 何佳媛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福州新闻网讯 省公务员局4日发出通知,要求加强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安全管理,确保见习岗位不涉及危险、有毒有害、超强度和其他有害身心健康发展的岗位,并及时为见习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纳入省级千名就业见习计划的见习毕业生,见习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办理。见习单位要及时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书,并向当地就业见习主管部门报送见习毕业生办理见习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材料,待见习毕业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办理后方可上岗见习。

(福州晚报  记者 何佳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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